24岁的汤兰兰回忆痛苦过往:我怎么可能冤枉我的父母
24岁的汤兰兰回忆痛苦过往:我怎么可能冤枉我的父母?
央视网消息:所有原审被告人都声称与汤兰兰没有矛盾,也都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被诬告。那么,汤兰兰是否存在诬告的可能呢?
合议庭在本次审查过程中查实,侦查机关在当时曾对被害人汤兰兰进行过精神鉴定,结论是精神正常。报案时汤兰兰只有14岁,现在,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已经成年的汤兰兰对当年的控告是怎么看的呢?合议庭找到汤兰兰进行了调查核实,本台记者在征得汤兰兰同意后,对本案最为关键的当事人汤兰兰进行了电话采访。
记者:请问是汤兰兰吗?
汤兰兰:是。
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记者,有些问题要跟你核实一下。
汤兰兰:好的。
记者:如果有哪些问题你觉得触犯了你的隐私或者不想回答的话,你可以直接告诉我,好吗?
汤兰兰:嗯,好。
汤兰兰在采访中告诉记者,2008年10月3日,她拒绝和母亲万秀玲回家,主要是因为恐惧。
汤兰兰:我只感到恐惧。
记者:主要是为了什么恐惧呢?
汤兰兰:我怕她抓我回去,我也害怕她打我。
记者:你怎么那么怕回家呢?
汤兰兰: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回去就出不来了,而且还有我如果回去,我可能每天都会遭受各种不堪的事情。
记者:你所说的不堪的事情是什么呢?
汤兰兰:就是强奸啊轮奸啊。
对于发生在童年时的这些经历,汤兰兰说她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但是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所有性侵她的人的名字。
记者:你说你父亲在你小的时候多次强奸你,这种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吗?
汤兰兰:是真实的。
记者:在你成年之后你怎么看?
汤兰兰:怎么说,禽兽不如啊!
记者:因为你举报他们的犯罪,有11个人被判刑入狱了,你觉得这11个人有被冤枉的吗?
汤兰兰:没有。
记者:一个都没有吗?
汤兰兰:没有,我敢为我的话负法律责任。
记者:他们也在到处申诉说自己是无辜的,这个事情你知道吗?
汤兰兰:是我的母亲,我的父母,我怎么可能去冤枉就是说他们没有做的事情我去冤枉他们呢,我想问天下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我不是受害者,我为什么要去冤枉他们,我冤枉他们对我有什么好处吗,发生在我身上的,我身上的,这是我的伤口,怎么就成了我诬告他们了呢?
合议庭审判长 孙观宇:汤兰兰从14周岁报案起,直至本次审查,均坚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陈述的事实也基本稳定一致,我们也寻找不到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任何动机,因此现有证据证实汤兰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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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院驳回汤继海等人的申诉
新华社哈尔滨7月27日电 经过5个多月的调查和复查,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
据了解,“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分别因强奸、强迫卖淫、嫖宿幼女一案,以被诬陷、被刑讯逼供等为由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无罪。2018年2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复查。
在法院向11名原审被告人核查本案事实、证据时,同案原审被告人万秀玲提出书面申诉,纪广才、梁利权、王占军、李宝才、徐俊生提出口头申诉。
此前,另一原审被告人刘长海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4年被驳回;刘长海继续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16年被驳回;刘长海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17年被驳回。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该院对各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汤继海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提交的证据材料和申请调查核实的证据,以及网络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全案的事实、证据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查,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得出上述审查结论。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申诉人分别对未成年少女强奸、强迫卖淫、嫖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原审判决依法对各申诉人定罪并判处的刑罚并无不当。各申诉人的各项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不存在《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予以驳回。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向各申诉人宣读并当庭送达了《驳回申诉通知书》,详细说明了驳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