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孩子无地补偿标准
有农村的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法律分析
因为无地农村儿童是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所以获得相关征地补偿的可能性比较小,不过,出于其他方面考虑,可能会获得安置补助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可以申请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新增加的地,或者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期内子女可以继续耕种,但不能继承承包权。农村新出生的孩子并不是绝对不能获得土地分配的。农村土地资源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这个家的,不论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也不会因为家人口减少而收回原本拥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