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
2023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2、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5、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6、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车辆强制报废新规
第一种: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的。非营运家用5座轿车及7座SUV虽然没有报废年限,但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就要强制报废。一般家用车最多开15年,一年2万公里左右。这个报废里程不会影响到私家车主。而且这个规定也是有漏洞的,许多二手车贩都会调表的,调完之后一般是看不出来的。
第二种: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时年检的车辆。现在私家车的年检规定是:新车6年以内每两年去年检机构盖个章,7—15年每一年检验一次,15年以后一年两次。如果不去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就会被强制报废。
第三种:超出排放标准的车辆。机动车排放标准越来越严格。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最低已经是国5标准,2021年国6也要出台了。每出一个新的排放标准,就意味着要淘汰掉一批老车。国5标准已经开始实施,国2车已经面临强制报废。如果2021年国6标准出台,国3车恐怕也难逃被强制报废的命运。
车辆报废年限和公里数
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1],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车辆不报废有什么后果
汽车已经到了报废期而没有报废,会影响驾驶证换证或者年审。如果驾驶已经脱审的汽车,可能面临200元到2000元之间的罚款,还会吊销驾驶证,汽车会进行强制报废,费用全部自付。
1、没收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罚款吊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被吊销后2年内不能重新领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3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车辆报废手续如何办理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四)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