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聘用意向书,还会不录取吗

签了聘用意向书,还会不录取。

具体情况如下:

1、聘用意向书是签订双方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不是确定性文书,因此最终是可以不录取的;

2、意向书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主要特点是具有协商性、灵活性和简略性;

3、聘用意向书并不表示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以《劳动合同》为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聘用书失效;

4、聘用意向书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聘用意向书的性质属于合同,一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满足生效要件后,就具有其相应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能反悔,反悔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