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选举可以弃权吗

法律分析:可以。选举权属于公民的权利之一,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可以依公民的个人意志而决定是否放弃,他人无权干涉。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依据:《中国***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