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低频噪音怎么取证
起诉低频噪音取证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噪音,出具鉴定报告。除了鉴定报告,还可以提供因噪音造成损失的证据,比如因为噪音导致没办法正常居住,只能另外租房等。
所谓低频噪音是指频率在200赫兹(倍频程)以下的声音。住宅小区的低频噪音源主要有5大类:电梯、变压器、高楼中的水泵、中央空调(包括冷却塔)及交通噪声等。普通人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在在20Hz--20000Hz间,20Hz以下的是次声波,20000Hz以上的是超声波。
低频噪音与高频噪音不同,高频噪音随着距离越远或遭遇障碍物,能迅速衰减,如高频噪音的点声源,每10米距离就能下降6分贝。而低频噪音却递减得很慢,声波又较长,能轻易穿越障碍物,长距离奔袭和穿墙透壁直入人耳。振动、低频噪音和普通的噪声都有个***同的性质,都是种振动波、是能量传播的一种方式。
噪音的规范用法是噪声,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物理学上,噪声指一切不规则的信号(不一定要是声音),比如电磁噪声,热噪声,无线电传输时的噪声,激光器噪声,光纤通信噪声,照相机拍摄图片时画面的噪声等。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