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b站竞业法律

B站、京东将裁员成为“毕业”惹争议,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并没有吧,只是说得好听点,不然要说你的能力不足?我要解雇你?

语言的力量是强大的,它即可以鼓舞人心,激发人性中正面的力量,也可以掩盖事物的残酷性格严肃性,甚至可以将其庸俗化成人畜无害的小玩意。

放在职场上更是如此,企业在用人时就通过忽悠话术、企业文化来pua员工,告诉他们离开公司就什么也不是,一切都是公司的恩爱,让其觉得是在为自己的未来奋斗,从而免费地拼命工作、日夜加班,消耗自己的健康青春为老板创造效益。

辞退解雇员工时,马上制造出“结构性优化”、“向社会输送人才”、“淘汰懒惰员工”乃至“毕业”这种画皮,以此来掩饰辞退和解雇的严肃性和残酷性,对内是降低裁员成本,忽悠小年轻说很优秀,现在可以去更高的平台了;对外展现公司的良好运营,我们不是裁员,是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然后借着“结构性优化”,将这批已经毕业的人才向社会输送;甚至直接骄傲地表示我们公司只需要拥有“狼性精神”的人,我们开除的都是懒惰不肯奋斗的员工。

所以在公司掌握话语权的情况下,个人的声音变得非常微弱,当你想发声的时候,立刻就被更大的声音所掩盖,不管你多么占理,最后都是你错公司对。

这也是为啥很多黑厂能招到很多员工,还是轻松愉快地压榨员工,就是他们利用了宣传和语言的力量,对员工进行pua驯化,你说你不信这一套,那你就不是他们要筛选的对象,总有一部分人会落入他们的陷阱中。

名词这个事,我觉得也不是最重要的,雇主要体面,选的体面的名词就让它选吧。关键是,补偿是否给到位了,还是说在逼人主动辞职;如果有竞业协议的,竞业期的补偿是否合理;是否提供职业发展上的适当帮助,这点可能要求太高了。相比名称,我还是更看重实在的东西。

“毕业”这个词,倒是和部分雇主一贯使用的话术一脉相承,找工作不能只看工资,要看能不能学到东西,能不能提升自己。要学东西,自然就有“毕业”。这点我倒想说几句,找工作,确实要看是否有发展,但也得看工资;还得考虑到跳槽后的薪水常常是在原有薪水的基础上给涨幅,所以薪酬和发展其实是挂钩的。另外,关于学到东西,也得看学到的东西在其他地方是否有价值。如果只在一家企业有用,那不能算学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