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那些法律条文规定大学生必须进行国防教育

1、 我国《国防教育法》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学校组织军事训练活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安全保障。2、《教育法》第六条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3、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中对此强调指出,学生军训是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学校要纳入教学计划。普通高校本、专科的军事理论课教学时间为36学时,军事技能课训练时间为2~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