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紧急状态下的禁令 治安管理处罚法
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紧急状态,是指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国家机关行使紧急权力予以控制、消除其社会危害和威胁时,有关国家机关按照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并宣布局部地区或者全国实行的一种临时性的严重危急状态。在紧急状态下,各国的法律都有相应规定,政府可以采取特别措施,来限制社会成员一定的行动,政府还有权强制有关公民有偿提供一定劳务或者财物,社会成员也有义务配合政府紧急状态下采取的措施,来应对和解除突发事件。
对于公民而言,紧急状态意味着为了维护公***安全与秩序,公民必须承受某些负担和做出必要的牺牲,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要受到更多、更大的限制,最突出的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通讯自由和政治权利的限制。在紧急状态下,政府为了有效地处置危机、恢复社会秩序,可以限制公民的通讯自由和政治权利。
(2)人身自由的限制。在紧急状态下,如果公民的人身自由与公***利益发生冲突,前者就需要做出让步。
(3)财产权的限制。公民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但在紧急状态下国家可以为了公***利益予以征收和征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