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证明材料怎么开
法律分析:居住地证明办理流程:
1、公民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2、找辖区管段民警确认实际居住情况后,当地派出所会同意开具居住证明并盖章。
3、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申请办理。
居住地证明需要的材料: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明。
2、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还有租房完税证明,以及房东房产证、身份证。
3、租住单位公房的,需要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用途为住宅)的复印件。
4、租住无房产证的农民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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