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和定案依据的区别

法律主观:

如果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表示怀疑,法院将结合其他证据和审理情况,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进行审查,然后进行认定:1。经法院审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的,法院将依法受理证据,依法认定被告异议不成立。2、经法院审查,证据不真实、合法、相关的,法院不予依法受理。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