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您好!?恩高兴为您解答!?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是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法律规定确立了举证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第一百四十五条是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