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法于哪一年颁布
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制定的。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年颁布的,具体是在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的作用有哪些
1、环境保护就是运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保护人类健康,造福子孙后代。
2、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3、提升环保的政策力度,从而更好地采取治理和应对突发环境事故,是当前急不可待的任务。
4、我们能够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和企业成功经验,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国民经济建设时要把保护环境放在首要位置。
5、提升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能力,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地区区域性经济发展中,已经注意到了本位主义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所带来的最终恶果,开展清洁生产,以促进企业的认知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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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