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国徽的基本信息

现行有关规范白俄罗斯国徽在设计和使用方面的法律,是在2004年7月5日通过的。其中,法律第301-3号第3章第9条明文罗列官方对国徽设计的描述,并对有关设计作出规范,而据官方的规例,国徽可以使用全彩色、单色光或双色作为设计。第10条规定,国徽必须在指定地点展示,这些地方包括白俄罗斯总统。的官邸、白俄罗斯***和国国民大会、议院、以及中央及地方政府官厅等等。此外,国徽还可以用于由政府印行的文件,当中包括白俄罗斯卢布、白俄罗斯护照。和官方信头等。

该法还限制了国徽在其他场合的使用,例如所有城镇和各州的纹章或徽章,设计上一律不得模仿整个国徽或国徽的一部分。此外,除在《国家象征法》内列出的组织以外,任何组织或团体如希望使用国徽,需经事先批准。一般而言,在尊敬国徽为大前提下,白俄罗斯公民与海外人士均可使用国徽,不过除了白俄罗斯政府官员外,普通民众不可在私人信笺或名片上展示国徽。

除法律所载以外,国徽亦常用于其他场合。例如每当电视按时播放国歌《我们白俄罗斯人》的时候,国徽和国旗会在国歌的开始和结束时显示在萤幕上。另外,国徽也常展示于总统大选和地方选举的投票箱及相关的竞选邮件。至于白俄罗斯的边境哨岗亦会展示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