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书中国古代法律术语指什么告状信
飞书,中国古代法律术语,指匿名告状信,又称“投书”。
解析:飞书在古代有匿名信的意思。我国汉代就有了“飞书”,唐朝人注解说“飞书者,无根而至,若飞来也,即今匿名书也”。写信不署名,就是为了防止打击报复。但在不讲法治的年代,飞书很多时候也成为诬陷别人、打击对手的一种工具。
举例:
有投书,勿发,见辄燔之;能捕者购臣妾二人,系投书者鞫审谳之。所谓者,见书而投者不得,燔书,勿发;投者〔得〕,书不燔,鞫审谳之之谓也;
这里的“投书”,整理者注为匿名书信。据此,官府收到匿名书信后,应立即焚毁,不得拆看;如果捉拿到了投书人,则书信不需焚毁,据之审讯投书人。
投匿名书信告人,有被告而无原告,既不能保证原告人和被告人平等的诉讼权利,也无法课之以相应的义务,是对正常诉讼制度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其法律效力自然应当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