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葡萄酒的相关法律

奥地利葡萄酒法律的基础是欧洲葡萄酒法。其主要内容为产地监督、每公顷产量限制、质量级别和国家质量监督。奥地利对用于生产地方酒、优质酒和特优酒的葡萄普遍规定最高产量为每公顷9000公斤,产酒6750升。奥地利优质葡萄酒和特优葡萄酒须经双重国家检验。标签上的国家检验号和红—白—红色封条便表明了这一严密的监督和质量保证程序。葡萄酒通常分为佐餐酒、优质酒和特优酒。列入何种类别取决于葡萄果汁中的含糖量,相关单位用克洛斯特新堡比重计(Klosterneuburger Mostwaage,简称KMW)示。

奥地利葡萄酒法的基本内容包括:

1、监督葡萄酒产地,

2、限制每公顷地的产量,

3、成酒品质的严格分级,

4、国家对成酒质量的双重检查。

地理产地和质量:

普通佐餐酒只标明产于奥地利。地区葡萄酒注明产地为以下四个葡萄种植产地之一:葡萄产区奥地利(Weinland ōsterreich,包括下奥地利州 Niederōsterreich和布尔根兰州Burgenland)、施泰尔兰 德 (Steirerland)、维也纳(Wien)或山地(Bergland)。优质和特优葡萄酒则需注明其葡萄种植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