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贷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借款的,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是法人代表个人使用的,公司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偿。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应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且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之一,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债务责任;若只是单纯的法人代表,则可能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不过主要以贷款合同上标注的担保措施为准的。若贷款合同上注明是公司担保,申请的企业贷通常是以公司资产进行还款,要是公司破产了,就清算公司财产来还款。而要是由法人代表对贷款进行担保,那么公司还不上,法人代表就得用自己的财产还款,可能还会追诉法人代表的家庭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