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法律有关的成语
金科玉律 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目无法纪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王法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徇情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化外之民 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结绳而治 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金科玉条 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居官守法 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 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窃国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欺公罔法 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深文周纳 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绳之以法 根据法律制裁。
舞文弄法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网漏吞舟 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舞文弄墨 舞、弄:故意玩弄;文、墨:文笔。故意玩弄文笔。原指曲引法律条文作弊。后常指玩弄文字技巧。
逍遥法外 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言出法随 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以身试法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杀去杀 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约法三章 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
执法如山 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徇情枉法 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作奸犯科 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例直禁简 〖解释〗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法出一门 谓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无可贷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
急急如律令 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
禁网疏阔 指法律过于宽容。
目无三尺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弄法舞文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深文傅会 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曲折 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内 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违条犯法 违犯法律条文。
舞弄文墨 亦作“舞文弄墨”。①玩弄法律条文,曲解其意。②玩弄文辞;耍笔杆子。
析律贰端 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 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事外 ①谓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谓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引律比附 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