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4次要离婚法院却不判离,从此事中暴露出了哪些问题?
在我国的湖南,发生了这样的一起离婚案件获得了很多的关注,这个离婚案件就是,一名女子因为经常的遭受丈夫的家暴和威胁,所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名女子已经在五年之内,四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但是,法院却以他们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不予离婚。这样的事情让很多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大家都觉得婚姻真的是一个坑,所以,很多的人都不愿意进入到这个坑里。那么关于5年4次要离婚法院却不判离,从此事中暴露出了哪些问题?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离婚太过于困难
这个事件反映出的最直接的一个问题就是,在现阶段的中国,想要离婚其实是非常的困难的,需要耗费很大的精力,浪费很多的时间。湖南的这名女子忍受着家暴和威胁,五年内向法院四次起诉离婚都没有离成婚,这足以证明我国离婚的困难程度。
二、女性的声音是被忽略的
湖南的这名女子忍受着家暴和威胁,本来这样的婚姻对于这名女子来说已经是完全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了,但是法院却因为女子的丈夫不愿意离婚,有强烈的复合愿望而不准予女子离婚。这样的判决足以说明,在我国女性的声音是被忽略的,是不被重视的。
三、希望每一个人都有离婚的自由
只有离婚自由,人们才能够放心的进入婚姻。否则的话,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结婚的。希望我国的婚姻法能够有所改善,给予想要离婚的人们更大的自由度。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更多的人敢于进入婚姻。
关于5年4次要离婚法院却不判离,从此事中暴露出了哪些问题?以上是我的看法,你的看法是什么?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