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灭萨达姆的法律依据
2003年3月20日,美国以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出兵,伊拉克战争爆发。美军进入伊拉克之后,萨达姆的军队一触即溃,美军很快就占领了伊拉克首都巴格达,萨达姆不得不逃到了家乡。不过他最终还是被美军俘虏了,美国对她恨之入骨,既没有直接杀了他,也没有送到美国审判,而是让伊拉克的法院审判,这其实就是当时美国总统小布什的一个阴谋。
2003年萨达姆被俘虏之后,美国在次年宣布他属于战俘,因此可以享有战俘的权力和待遇。2005年美国决定对萨达姆进行审判,很多人都认为美国会把萨达姆送到美国审判,再不济也找一个国际法庭审判,后来审判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也是这个套路。然而小布什却要求伊拉克的法院审判萨达姆,这显然不是无知之举,而是美国蓄谋已久的计划。
从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到2005年萨达姆接受审判,伊拉克的局势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表面看起来美国的军事行动取得了胜利,连萨达姆也抓住了,但实际上美国实际上却非常亏。一方面美军在伊拉克掘地三尺也没有找到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其实小布什心里也非常清楚,萨达姆根本就没有,要是有秘密武器美国打过来的时候他早就用了!另一方面萨达姆虽然倒台了,但是支持他的人大有人在,美军陷入了治安战中,死亡人数不断攀升。
其实在美军攻入伊拉克的正面战场上,美国的伤亡微乎其微,但是治安战美军可就惨了,神出鬼没的游击队让美军吃尽了苦头!据统计到2011年美国撤兵的时候,美国在伊拉克的伤亡达到了5.3万人!伊拉克战争同样花掉了美国政府大笔钱,美国的战争开支达到了7630亿美元,把伊拉克打得稀巴烂,美国政府还不得不出资500亿美元用于战后重建。这也导致美国国内反战情绪高涨,与此同时伊拉克瞬间分裂,各个党派争斗不断。
美国为了自己的利益便想要尽快脱身,于是便要求伊拉克当局审判萨达姆。毕竟美国没有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要是美国审判萨达姆,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适。因此小布什便只能让伊拉克审判,而且最终给萨达姆的罪名也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项。小布什还成功转移了矛盾:是伊拉克当局杀死了萨达姆,有仇找当局去报,跟美国没有关系。不得不说小布什还真是狠啊,美国即摆脱了骂名,还没有惹祸上身就把萨达姆处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