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私下买卖是否有效?双方签了协议。
农村土地私下买卖,即使是签了协议也是无效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A私下和B购买土地,没有经过村委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是无效的。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