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世纪经院哲学为近代科学的出现做好了准备
1、中世纪经院哲学 中世纪向来被认为是西方科学发展的空白期,然而其主流学术形态--经院哲学传承了古希腊哲学的柏拉图主义传统,并使得其关于自然有秩序和可理解的信条逐渐成为人们心中不证自明的信念,为近代西方自然科学的产生打下了良好的形上学基础,以至人们无需再为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进行争论,而直接进入方法论的探讨和具体学科的研究.经院哲学内部唯实论和唯名论两种具有相互张力的思想构成了近代科学的思想生态.唯实论继承了柏拉图的唯理主义,重视那个看不见的、经验现象背后的本质的、理性的世界,认为认识这个世界是需要运用理智而不是感官,特别是需要数学.由于对理智的推崇,唯实论在客观上也加强了对人类理智的积累与训练,发展了演绎的逻辑方法.唯名论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经验主义,引导人们把目光转向对具体事物的经验与观察.由此,初步形成了经验还原论的方法;同时,唯名论的基本立场使归纳逻辑得到重视;并且唯名论本身又成为自由探索精神的象征. 从时间上说,经院哲学的第一位重要哲学家无疑是爱留根纳.他在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下,建立了欧洲中世纪第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11世纪,一些学者开始把辩证法引入神学的研究,从而引发了围绕辩证法问题的大争论.在争论中,安瑟尔谟在信仰支配理性的前提下,肯定了理性对神学的作用,从而确立了经院哲学的基本立场.而围绕***相问题的争论也在经院哲学内部形成了唯实论和唯名论这两大派别.唯实论坚持***相是真正的实在,是存在于事物之中或事物之先的精神实体,而唯名论则认为***相不过是名词或者概念,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正的实在.争论必须以理性为手段,争论也促进着理性的发展.于是,在基督教信仰的框架内,欧洲的理性主义重新抬头了. 2、柏拉图的拯救现象 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希腊哲学的主流已经由自然哲学转变为人的哲学.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学说,就是这一转变的产物.在柏拉图的政治哲学中,人即是它的出发点,也是它的最终归属.以人的利益和幸福为最终目的,柏拉图先后提出两种治国方略即贤人之治和法律之治.早期的柏拉图根据人的德性,提出哲学家治国的方略.这种方略的思想渊源是他老师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思想.他认为人的灵魂由理性、意志、情欲三个部分组成,与此相应就派生出三个阶层的人,即统治者、军人和人民.而三个阶层的人身上又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美德,即智慧、勇敢和节制.智慧是治国的才能,是统治者必备的品质.如果治国者是有智慧的,整个国家便会有智慧,如果治国者无智慧,整个国家就会陷入愚昧;勇敢是军人必备的品质,是国家安全的保证;节制是农民和工匠的品质,它是控制自己欲望,用高尚的品质抑制低劣品质.统治者是最高的、决定性的等级,他们是智慧的化身,因而只有哲学家才能担当.他说:“研究政治艺术的事情天然属于爱智者的哲学家兼政治家.”在各种政体中有一种政府,不管其是否按法律来统治,也不管臣民是否愿意,只要它的统治者不是表面上而是真正地掌握科学知识,那就是十分正确的政府,也是惟一的真正的政府.”很显然,柏拉图把法律置于无关紧要的位置.因为他理想中的统治者——哲学家具有超人的智慧和真实的知识,又具有杜绝偏私和拒绝腐蚀的品性,与智慧相比,法律显得蹩脚.因此,在柏拉图看来,让哲学家的智慧受制于死板和教条的法律,就等于使真实的知识服从于大家的“意见”,使人类的智慧屈从于习惯和偏见.而法律不是为智者创设的,而是针对一般人固有的缺陷而设立,哲学家没有一般人的缺陷.所以,哲学家的统治就是知识或智慧的统治,是理想的治国方式.
晚年的柏拉图,由于用他的哲学家治国的方略劝说叙拉古国王的失败,再加上两次西西里之行的悲惨境遇,由此对自己设计的哲学家治国方略发生了怀疑,促使他产生法律治国的念头.他在此时的一封书信中说:“不要让西西里或任何其他城市服从人类的主子(虽然这样的服从是我的学说),而要服从法律.服从对主子和臣民都是不利的,对他们本身、对他们子孙后代统统是不利的.”在《法律篇》中,柏拉图不仅主张恢复法律头等重要的地位,而且又重新构想一个“第二等好的理想国”,即法治国家的蓝图.他开始走出“理念”的圈子,关注希腊政治的现实.认为在哲学家那样智慧的国王不能出现的时代,法律是上帝籍以传达其命令的声音,任何城邦都应受法律的支配,而不应受某一统治者或特殊利益集团的支配.如果有超越法律的绝对权力存在,无论是对权力者还是权力的服从者都只能带来祸患.同时,他不再依据人的德性,而是从人性出发,认为没有法律,人类就和“野蛮的动物”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法律应当凌驾国家的一切官吏和公民之上,一切政治和社会活动都应当遵从法律.他强调,“在一切科学中,最能使人完善并且使他们感兴趣的就是法律科学.”而统治者和公民服从法律的国家,必将得到神的拯救和赐福.由此可见,柏拉图以人为逻辑起点,首先提出人治,但是为了人的现实利益,他最终接受了法治.
以上叙述表明:古典法治理念不仅成长于人文精神的襁褓中,而且处处体现一定的人文关怀.从此意义上讲,人文精神构成了西方法治理论的精神底蕴.3、可证实性原则也可称为可检验性原则.任何标准中所规范的内容都应该是非常明确的,同时应该是可以被证实的.
经验主义是逻辑实证主义和杜威哲学的***同前提."可证实性原则"是经验主义关于陈述、判断之意义标准的表达.逻辑实证主义根据"可证实性原则"斥逐价值问题;杜威在认可"可证实性原则"的前提下,从"价值表达的可证实性"、"情感、欲望的可证实性"、"评价判断的可证实性"三个方面证明了价值判断的可证实性,从而捍卫了哲学研究价值问题的合法性. 可证实原则与可证伪原则分别是逻辑实证主义与波普的批判理性主义的核心,但它们并非是简单对立的原则,而是存在若干不对等性,表现为二者并非对等的划界标准;并非对等的理论内涵;并非对等的精神体现.证实是证明这件事是事实 ;证伪的意思是任何科学理论都有一定局限性,超出某个范围就必须建立新的理论,原有的理论就被“证伪”了,但原有的理论还是真理,只不过是在原来的条件范围内有效,而不是“伪科学”.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不过是某种猜想或假设,其中必然潜藏着错误,即使它能够暂时逃脱实验的检验,但终有一天会暴露出来,从而遭到实验的反驳或“证伪”.科学就是在这样一个不断地提出猜想、发现错误而遭到否证、再提出新的猜想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向前发展的.科学也包含错误,要经受经验的检验,这不是科学的缺点,而恰恰是它的优点,它的力量所在,或者说,“可证伪性”正是科学之为科学的标志.宗教神学和一切形而上学都不具备这一优点.这就是波普所提出的著名的“证伪主义”原则. 4、为什么文艺复兴发生在欧洲?
(1)经济基础:欧洲最早出现资本主义萌芽.(2)阶级基础:资产阶级的形成/发展,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利益,迫切要求摧毁教会的神学世界观,铲除维护封建制度的各种传统观念.(3)物质基础:欧洲,特别是意大利经济的繁荣.(4)文化基础:欧洲较多保留了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5)人才原因:1453年拜占廷帝国灭亡后,大批熟悉拉丁文的学者逃到意大利,带去了大量古希腊古罗马的古籍.(6)直接原因:封建神学禁锢了人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