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具体透露出哪些信息呢?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具体透露出哪些信息呢?

1.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及处理等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平台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约定平台在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时,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停止服务、报告等义务,强化平台在药品召回、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方面的配合义务。

2.网上处方药销售政策的实施,以及近年来一系列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都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医药电商健康发展的支持态度。明确监管边界将有利于市场规范和良性发展,构建更好的服务体系,抢占市场先机。随着监管细则的实施,合规经营的医药电商企业将在新的管理办法指导下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在通过处方审核前,禁止展示说明书等信息或为处方购买提供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处方后用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充分告知消费者相关风险警示信息,消费者应当确认知情,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

3.《办法》规定,从事网上药品销售的,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保障网上药品销售安全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可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第三方平台作为“平台管理者”,在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是实现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部管理,对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范和市场的有序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