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女大学生举报被猥亵,涉事人员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0月3日,福建商学院发公告表示,针对该学院女生举报她被商学院副教授王某恩猥亵处理结果公布,现在已经停止了王某恩的工作。而下午17点的时候,连江县的警方也表示对此事进行调查。这是由于11月2日福建省商学院一名女生爆料说,从去年的10月10号,她的选修教师就将她骗到偏僻的地方,想要对她进行性侵。
但是因为她强烈反抗,导致王某恩并没有得逞。除此之外,王某恩还在微信上给她发送了很多色情照片。而自去年12月底,王某恩所教课程结束后,这名女生就开始收集相关的证据。甚至和王某恩一直进行微信交流,持续到今年3月,而后她就向学校和教育厅进行举报。
而今年4月,她通过中间人和王某恩签了谅解书,王某向她支付了13万元的赔偿。但是这名女生认为赔偿和惩罚属于两码事儿,她曾退还了部分钱,但是被对方拒绝了。而在5月的时候福建商学院公告,这名女生因为厌学以及学习困难提交了转学申请后,这半年女生一直都在争取对王某恩的惩罚以及让学校更改其转学的原因。
从11月开始,福建商学院的有关部门回应了这件事,表示学校在3月24号就成立了调查组,停止了王某恩的工作。后来学校经研究决定,给了他给予处方,并调离教师岗位的处罚,并且取消了他评奖评优等方面的资格。
而关于这名女生提出的某些问题,学校也告知学生走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现在女生也转到其他学校。其实,我国关于猥亵罪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如果猥亵他人的话会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严重者则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