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追诉期为两年。
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将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其目的是通过对违法人行为人给予精神上的惩戒,以申明其有违法行为;
2、罚款,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行政案件追诉期是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