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追诉期为两年。

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将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其目的是通过对违法人行为人给予精神上的惩戒,以申明其有违法行为;

2、罚款,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行政案件追诉期是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