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医患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律分析: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适用本解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赔偿权利人认为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当损害,起诉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一)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在计划生育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后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三)因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用设备、医疗器械存在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四)因输血感染病毒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五)其他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