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下体受伤事件疑点,官方通报未提及老师殴打!你怎么看?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公安局、宁县教育体育局就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学生赵某受伤一事发出通知。对于该公告的内容,热实验室立即联系了受伤女孩赵某的家人,赵某对官方公告表示不满,称这是“一派胡言”。

受伤女孩的家人表示,官方关于导致事件发生的口红、伤害女孩生殖器的指针以及老师对事件的处理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女孩的家人和官方报告,热点实验室做了如下审查:

受伤女孩的家人表示,官方关于导致事件发生的口红、伤害女孩生殖器的指针以及老师对事件的处理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女孩的家人和官方报告,热点实验室做了如下审查:

问题1:事件导火索“口红”竟然没提一句话?

《热实验室》采访了受伤女孩赵某的家人。家人表示,女孩明确表示,她之所以被打,是因为班主任肖老师怀疑她偷了自己的口红。女孩奶奶也因为“口红”的问题被萧某叫到学校要求赔偿。

赵某的家人确认,这只口红是女孩被老师和同学殴打后下身严重受伤的原因。但女孩的家人不明白的是,宁县公安局和宁县教育体育局发布的通知中并没有提到口红的问题。

在官方声明中,该女孩因涉嫌“偷马某的橡皮擦”和“借赵某某一元还没借”,随后被两个人用扫帚打断捅伤下身。

受伤女孩赵某的家人驳斥了这一说法。“胡说八道!弥补!那是不可能的!’”姑娘的嫂子说。

问题2:涉案校长、副校长被免职,肖某的班主任完全不负责任?

根据通知,马某和赵某因不满14岁而未被处罚,他们的监护人被责令严格管教他们,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校长杨德荣被解除职务并给予警告处分。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副校长李继红被免去副校长职务,并给予记过处分。到宁县和盛校区主任段志伟警告面试,并命令到县教育体育局做一次深刻的笔试。

公告中没有提到小某的班主任。但是受伤女孩赵姓的家人表示,女孩被打是因为班主任肖老师怀疑她的口红被赵姓老师偷了。该女孩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除了班主任肖某对自己的殴打行为外,另有4名学生(3男1女)参与了殴打。赵的家人不相信这个七八岁的孩子会对他造成伤害,比如戳他的生殖器。另外,受伤的赵女孩在住院治疗时,家人还发现孩子大腿两侧有成人脚印。

问题三:县教育部门有专人陪同心理咨询吗?

这个月孩子出事的时候,就有人来医院看娃娃。女孩的伯伯告诉《热点》,除了家人外,只有女孩所在的杨庄小学校长杨德荣和杨庄村委会主任王勇看望了这个孩子。公告中描述的“特殊人物”在之前从未出现过。“校长还来更改孩子的医疗记录。”女孩的叔叔补充道。

村杨壮族王勇主任在“北京时间”的采访中,赵某说属于精确FuPinHu杨庄村,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你)全力以赴拯救人,有人说老师玩,有人说这是学生一起玩,没有注意伤害,不管谁的原因,我还不能说,让派出所调查。

问题4:如果家长认为是老师指使学生伤害女孩,在这种情况下,老师的责任是什么?

律师支付建设河南玉龙也指出,如果老师要求学生伤害女孩,老师利用学生没有刑事责任年龄,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为学生实现的状态控制,权力执行者,对他人犯罪的工具,根据***同犯罪”在某种程度上,所有的责任”原则,教师属于间接犯罪,充分刑事责任。

另一位刑法专家告诉热点实验室,根据事实可以确认:首先,受害者女孩是下半身受伤;其次,受伤地点在学校。在任何情况下,孩子在校期间,由学校负责监护。

“所以这些家庭报告的基本问题并没有错。其他细节有待公安机关调查。如果调查结果证明该家庭的故事是不真实的,追究该家庭的责任还不算太晚,而不是在现在还不清楚的情况下急于下结论。”专家还强调,根据受害者家属的回应,如果受害者长期在学校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虐待,那么有关部门也应该检查该教师是否构成虐待病房罪。即使教师不构成故意伤害或虐待病房罪,也不能免除其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