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不能超30%是哪里规定的?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里规定,工程预付款不能超30%,主要是为了规范风险和便于财务审计,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对重大工程项目,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已经历了四次重大变革(定额计价方式、2003清单计价、2008清单计价、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当时2013版清单规范与08版变化较大有很多调整的地方,而且同比08版六个专业基础上2013版又增加三个专业,而且在诸多内容上面也有大幅度修改,随时简政放权简化资质标准,部分专业资质的取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