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指什么意思

文书指公文、书信、契约等,或从事公文工作的岗位。

文书是一个概括性的名词,指的是一种记录信息、表达意图的文字材料。古往今来,人们通过书写和制作文书来记录信息,利用传递文书来彼此相互交流信息,利用公布文书对公众发布信息等等。可见,文书是人们用来记录信息、交流信息和发布信息的一种工具。

文书包括私人文书和公务文书两种。所谓私人文书,就是指个人或家庭、家族在自己的活动中或私人相互之间的交往中形成和使用的私人书信、日记、自传、遗嘱、家谱、著作手稿以及房契、地契等。

文书其发展过程大体可分三个阶段:战国以前属于前期,秦代到南北朝为中期,隋、唐到清代为后期。前期的文书比较简单,中期的各种文书逐渐形成专用的文种名称,各文种也开始有了特定的程式。后期通用文种的载体都已使用纸张,文书处理程序更加严密,各文种的程式也日臻成熟。

文书的类型介绍:

1、法律。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民事、经济各类案件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而制作或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虽无法律效力但有法律意义的书面文件。是代表国家意志,忠诚地体现国家法律精神,遵循法律规定为付诸实施某一法律行为,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而制作的文书。

2、商业,商业文书,商业应用写作所反映的内容,是由商业的实际工作所决定的,无论是布告、通知、请示、报告,还是简报、消息、总结、通讯、商业经济论文都要与商业工作有关,体现出“商”字来。

3、军用,军用文书,通常是指军队内部以及与军外单位往来所使用的行文的总称。它是指挥作战、组织训练、指导工作、互通情报、积累资料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