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属于劳动局吗

法律主观:

不是, 劳动仲裁委 员会是个三方组织。人社局是参与其中。 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 从组织上说,仲裁委是政府成立的一个由政府领导,人社、工会、工商联参加的组织; 从业务上说,仲裁委的日常业务由人社局安排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