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一旦被查处,轻则赔偿损失,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没有所谓的假离婚,法律上是真离婚,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个独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应享受房产新政关于购买首套房屋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了规避政策的目的。 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 离婚的法律程序 ,离婚便具 有法律效力 。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 夫妻的***同财产 ,"假离婚"之后将变成 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 一方不愿意 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另外,即使在 离婚后复婚 ,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 夫妻***同财产 。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 一方不同意 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