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令与部委文,哪个效力大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理由:省级人民政府令属于地方规章或类似与地方规章的法律文件。部委文属于部门规章或类似与部门规章的法律文件。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两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件发生规定上的冲突的,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执行(见下文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