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
人们经常把犯罪嫌疑人比作病人,将律师视为医生。但是,在人们的眼里律师与医生最大的不同是,医生犯错误可能致病人死亡,而律师绝对不会。作为律师我以前一直也是如此认为。然而,我最近承办的一起案件中碰到的情况将使这种认识彻底颠覆。景洪的陈某某涉嫌运输毒品被普洱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其亲属到昆明找到了我,我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赶到普洱,在侦查人员的陪同下会见了陈某某。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经过会见陈某某以及与检察人员交换意见,我掌握了陈某某在普洱市看守所传话要求同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认下接过在逃毒贩吴某电话被检举,以及其随身携带的写有案件情况的字条被查获的事实。一起本来证明陈某某涉嫌运输毒品证据不足的案件,急转直下,不仅不予起诉的努力不被接受,陈某某亦然有了生命之忧。事情原来是这样的:陈某某受同做二手车生意的吴某请求帮其送车和钱到昆明,因为自己顺便要去二手车市场看车就同意了,从景洪到思茅的路上,吴某叫陈接上杨某某一起走。后在边防官兵检查中,在车的后排位置查获9000多克毒品,杨某某对帮助吴某购买毒品供认不讳,并协助侦查机关抓获帮助杨某某购买毒品的岩某,岩某对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陈某某则一直辩称自己是无辜的,并拒绝在指认毒品以及毒品称量等笔录上签字。陈某某、杨某某、岩某被羁押于普洱市看守所。陈某某被拘留后,其亲属在景洪市为其聘请了律师。但是,聘请的律师直到陈某某于拘留30多天后被依法逮捕,都没有前往普洱会见陈某某,陈某某十分着急,带信出来叫家人赶紧为其聘请律师。待我介入后,陈某某已经酿成了大错。我问起为什么要这样做。陈某某说,因为一直不见律师来会见自己,心里十分着急,就托同监舍的人把侦查人员告诉的情况写下来,想等同监舍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来会见时,带去帮看看自己该怎么做,结果字条一直装在裤包里,被看守所查获。关于托人传话给杨某某要其认下接过吴某电话的事,陈某某说,没有律师的帮助,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做,因为自己感觉很冤枉,被吴某利用了,希望杨某某能实话实说,就托人传话,谁知道被检举了。关于毒品犯罪,是否明知,是罪与非罪的标杆,我曾经为涉嫌运输40公斤毒品海洛因的犯罪嫌疑人成功作过无罪辩护,是因为其没有司法解释规定的几种被推定明知的行为。而陈某某在看守所的所作所为,无疑是授人以柄。究其原因,事情虽然是陈某某自己所为,但律师不作为,使其不能及时得到律师的帮助,做下画蛇添足的傻事,律师负有不能推卸的责任。我自然会竭尽全力为陈某某辩护,但此事值得一说的是,律师不作为,其危害堪比医生不作为。当事人切记,律师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