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犯了罪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该怎么反驳?
那就让他为自己辩护啊!法律是容许每个人为自己辩护的。但是当铁一样的事实摆出来的时候,他也就垭口无言了。如果如此他还要否认,那这个人就已经是顽固已极了。经常看到一些电视剧中,会有这样的情节。
要知道反驳,口舌之争是没有多少意义的。我杀了人,我说我没杀人。即使铁证在前,我还矢口否认。你又能如何?所以又有什么是可以很有说服力呢?跟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岂不是多费唇舌。有些人是不可理喻的,而且顽固已极。杀了人也觉得天经地义的。觉得自己高别人一等。别人该死。你又怎么反驳呢?你认为反驳无力,是因为找不到对付的方法,你倒是被人弄得哑口无言了!所以要做优秀的法官律师。必须才思敏捷,还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