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在外地被谋杀有赔偿吗
一、被谋杀,属于故意杀人犯罪,这是刑事公诉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被害人家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的责任。
二、赔偿的主体是加害人(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责任主体,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被害人家属合理的赔偿请求。国家不承担具体的赔偿责任。不过,现在有个刑事被害人司法援助金,如果造成被害人家属等生活困难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会给予适当救助。这个钱很少,就是一个意思。
如果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应当纳入国家低保户保障范围。
三、具体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确定。
1、赔偿权利人: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2、《解释》中具体的赔偿事项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