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法律主观: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一、 离婚登记 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 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 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 、财产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 婚姻登记 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结婚证 。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 离婚 的男女双方***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