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引证商标未续展但未过保护期,复审有用吗,复审理由该如何写?

这种情况是可以驳回复审的,《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不再续展的,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而驳回复审程序一般六个月或更久,因此可以在复审阶段直接主张两商标不构成近似并说明引证商标专用权期限即将满一年,也就是说通过驳回复审拖延时间到引证商标未续展满一年,申请商标即可获准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