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擅自解除委托关系吗

法律分析: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