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先行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主要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刑事拘留则是一种较为严格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接受法律的制裁。

一、先行拘留

先行拘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它的主要特点在于“先行”,即在正式逮捕之前,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先行拘留的实施条件相对较为宽松,主要基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判断,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先行拘留措施。这种拘留的期限一般较短,且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必须及时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以确定是否需要正式逮捕。

二、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采取的较长时间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破坏证据、串供或继续犯罪。

与先行拘留相比,刑事拘留的实施条件更为严格。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决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必须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的犯罪嫌疑。此外,刑事拘留的期限相对较长,且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必须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足够的证据以支持起诉。

三、两者区别

1.性质不同:先行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主要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刑事拘留则是一种较为严格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

2.目的不同:先行拘留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破坏证据;而刑事拘留的目的则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接受法律的制裁。

3.实施条件不同:先行拘留的实施条件相对宽松,主要基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判断;而刑事拘留则需要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的犯罪嫌疑。

综上所述:先行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但它们在性质、目的和实施条件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先行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主要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刑事拘留则是一种较为严格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接受法律的制裁。在实际应用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合理选择并适用这两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