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是否在优先收偿范围

诉讼费是在优先受偿范围内。

凡被执行人欠付国家税费、欠付诉讼费、欠付执行费,以及欠因诉讼、执行而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破产费、拍卖费等,应当在执行财产中,先于优先权扣留。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免除支付的除外。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