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可以拒收吗
一、律师函可以拒收吗
1、律师函可以拒签,具体情况如下:
(1)律师函只是知会已经被对方委托法律专业人事以法律途径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可以拒签。
(2)律师函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一)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四)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律师函可以拒收
1、有可能会被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构成犯罪(如信用卡诈骗罪等)的,对方会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在收到对方的律师函后,应该认真研究对方的意图积极应对为宜而不应该消极地一概置之不理;
4、必要时可以就近去当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看看在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