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持佛法,要做到哪些?
一、树立正法,护持佛法
《华严经》说:“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学佛的人,首先应以信入门,信仰虔诚,就能长养诸善根,这是先决条件。所谓正信,如《成唯识论》说:“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要深信三藏经典是佛陀所宣说的真理事实,相信自己和别人都能证得佛的功德,只有树立和坚持正信,方能在无上菩提的大道上前进,坚持正信,反对迷信,涤荡邪说魔法等不符合正信的言行。其次应明确什么是佛法,才能在护持上下功夫。佛陀在《莲花经》里说:“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及寂灭涅盘,以三是法印。”与此三印贯通融合所在的“大乘一实相印”,同是三藏典籍教诲的中心,是验证佛教哲理真伪、邪正的准则,合乎三法印与一实相印道理的是佛法,与三法印、一实相印不符的道理就不是佛法,学佛的人,对于符合正印的教法即可信受奉行,符合正印的一切事物,是正法就应鼎力护持。
二、纯洁僧伽、绍隆三宝
僧伽意译“和合众”、“和合僧”、“法众”。从广义上讲,也包括在家男女居士或称“七众”(七僧伽)。佛陀住世之时,为使僧团真正起到人天师表的作用,而制定了相应的一系列戒律。太虚大师说:“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萨戒本。”的确,一个佛教徒,特别是出家僧众的言行,直接关系到佛教的兴衰存亡,因而谨遵佛制,势在必行。为了佛教的昌盛,凡一切不符合佛法的人与事,原则上必须明辨是非,破邪显正;为维护佛教利益,必须排除弘法利生事业中的种种魔障,使正法得以发扬光大,这即是护持正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几年来,公开见报,少数混入佛门的伪僧人作恶多端,诸如凶杀、嫖娼淫乱、盗窃等等丑行的案例时有所见,这些人在法律上虽已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其所造成的“后遗症”是贻害无穷、令人气愤的,既亵渎了圣洁的佛门、庄严的寺院,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近几年来,城镇的大街小巷及村庄农舍,竟然经常出现自称是某山某寺的“出家人”,身着僧装,手持皈依“证明书”或“介绍信”,以修建寺庙、雕塑佛像为借口,挨家挨户骗取钱财。针对这些别有用心不法之徒的丑恶行为,有关寺庙或佛教协会均纷纷在佛教刊物上发表声明,以维护佛教的声誉,但其势已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这里必须指出:形形色色的伪僧人,或挂名的佛教徒,这些人根本无资格称佛门的弟子,切不可盲目地只看表面,要明察真伪,敢于揭露有损于佛教名誉声望的人与事,使大众能澄清是非,还我佛教本来的庄严,是护法中必谈之事。赵补初会长在《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报告中指出:“要求佛教徒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划清宗教活动同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的界线,并同打着佛教幌子的坏人坏事做坚决的斗争。”为护持正法久住,与打着佛教幌子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的坏人坏事做斗争,也将是一项长期的护法工作。
整理僧伽制度热势在必行,当前出家队伍确实出现一些令人难以容忍的现象:寺院内出现打架、斗殴、抽烟、渴酒、吃肉,有的做“职业僧人”,出几年家,大赶经忏佛事(有的在举行超荐法会时,公开在寺内焚烧“纸厝”)等,钱赚够了即还俗,然后将这些钱用于盖房子、结婚等等;还有的将做佛事或寺里所赚得的钱拿回俗家。已故中国佛协副会长正果法师说:“学佛的人只在形式上徒有其名,而自己的生活言行却与佛陀的言教相违背,那不但对己无益,对佛教也是有害的,如极少数的佛教徒在社会上借学佛为名而邪命自活,既沾辱了佛教,又危害国家利益,对这类挂名的佛教徒,最好的办法就是请他们退出教团,以减少佛门的尘垢!”又说:“从三宝上得来的钱,一定要用在三宝上,若拿去俗家,是最大的颠倒邪见。罪过无边,死堕地狱,可畏!可畏!”高僧大德一席话,值得当今佛门之借鉴,同时,也是对一切不如法奉行者的当头棒喝。
三、力除种种魔障,维护三宝利益
中国佛协制订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的第一章第一条指出:“寺庙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第五章第十九条说:“生产自养事业,可以吸收必要数量的职工,也可单独核算,但人事、财务、业务必须由寺庙统一管理。”第二十条说:“所设服务网点和举办的活动均应以不影响寺庙清净庄严为原则,纳入寺庙管理范围。”中国佛协所制订的一系列有关寺庙管理的办法,原则上是维护三宝利益的,为广大佛教信众所拥护。但是有些寺院的主管部门及所设的所谓“管委会”,却与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及中国佛协制订的有关管理条例相违背,另搞一套,而出现种种怪现象:其一,有关部门的某些人为取得回扣等好处费,争着承包寺院修建工程,致使最后承包者偷工减料,造成寺院利益受损。其二、“挂羊头卖狗肉”,有的寺院内个人承包的素食馆,也供应香烟、酒类。其三,占用三宝地发财,为谋私利而不考虑总体布局的清净庄严,所设立的照相摊点过多过密,为赚钱可不顾一切地迎合顾客随意乱拍。其四、搞进寺门票及服务部经济承包。上述所举之种种事实,所有经济收入是依靠寺院,收入理应归寺庙常住所有,其中若需雇工,也应由常住招聘,并发给相应的工资,这样做才符合有关宗教政策的实施,真正做到寺庙内由僧人管理;但是,很多寺庙的经济收入,常住却得不到分文,多数钱均流入少数在家人的腰包。寺庙是僧人住持佛法和修学的道场,是实践佛陀慈济世教义弘法利生的场所,为使之能真正成为清净庄严、三宝具足的道场,必须纠正一切违背佛教的教义行为,及有损寺院庄严的现象,严禁在寺院服务部、素食馆销售烟、酒及一切肉类食品。
要严格遵守佛教的出家制度,首先应把好“出家关”,年轻一代的僧人尽可能都经佛学院校进行正规培训,为续佛慧命、绍隆三宝而培养僧才,乃能荷担如来使命,弘法利法;应理顺研究教理与修持佛法的关系;学佛目的应明确,主次应分明。
四、切莫亵渎佛经佛像
人身易失,佛法难闻,如来不出世,则天上人间皆如长夜。佛教之三藏典籍,是渡海慈航,幽途宝炬,婴儿之乳母,凶岁之稻梁。念经能解其意,并广为宣说弘扬,功德无量;不能解其意,但存敬慕之心,亦得无量福报。见佛教典籍如同见佛,参拜顶礼诸佛塑像,心存观想,似见如来无异,尊敬礼拜,礼一佛即当观想礼无数佛,礼现在佛即当观想礼过去、未来佛;要使十方三世微尘数如来前、一一皆有我身修供养。世尊于无量劫前,为求半偈,亡身舍命。佛灭度后,唯经与像传世,读诵佛经应作亲聆佛音之想,视一切佛像作真佛想而尊敬礼拜,若能如是虔诚备至,如法奉行,即能断烦恼,证菩提。但是,世俗不知,往往轻视佛典,对佛经、佛像有意或无意地破坏、毁谤现象,以及佛教内部某些无知者有意或无意的亵渎行为,也并不少见,着实令人痛心。例如,将佛菩萨像做为商品的广告、商标,常见的有茶叶商标、香袋、包装盒等,当用完这些物品后,印有佛菩萨像的外包装大都当垃圾随意乱丢;报刊上印有佛菩萨像的,过期报纸也是当废纸拿去包东西,或当废品卖掉,无形中造成严重的亵渎现象;其次,也常见一些无知者竟然将佛经佛像当作“护身符”,自身口袋藏有“微型本”经咒或小帧佛菩萨像,或佩带有佛像的的念珠,随着出入于不净的场所(如厕所、浴池或公***澡堂等),这些人还自以为是虔诚的表现,误以为这样做即可以保平安,殊不知这无疑是亵渎的行为。还有有的人于卧室(如夫妻房间内)供设佛坛,或藏放经书,是不适宜的,也是亵渎的举止。谨以呼吁,商界人士切不可因为牟利,任意将佛像作商标、广告、包装盒等;同时奉劝广大信众,学佛应有正知、正见、正信,在无条件供佛像时,也不必勉强,要明了即心是佛的道理,坚决杜绝一切亵渎佛经、佛像的行为,齐心协力保护佛经佛像庄严、清净多做贡献。
对于有破损的佛经、佛像应如何处理呢?印光大师说:“经像之不能供者,固当作焚化之,然不可作平常字纸化,必须另设化器。严以防守,不令灰飞余处,以其灰取而装于极密致之布袋中,又加以净沙或净石入水则沉,不致漂于两岸。在过海者到深处投之海中,或大江深处则可,小沟小河,断不可投。”
为了佛教事业的兴盛,必须以大雄无畏的护法精神,排除护法道路中的一切障碍,破邪显正,光显佛法。护持正法的目的是为了续佛慧命,弘法利生;护持正法工作的好坏是直接关系到佛教兴衰存亡的大问题。佛弟子们,让我们群策群力,***同为护持佛法而努力,祈愿正法久住,普利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