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从业者是否达到饱和?

饱和,简单地理解,就是就业已经达到了最大限度,无法再容纳新的供给,即供大于求;从目前的就业现状看,确实有这样的现象。但这并不是真正的饱和,而只是一种结构性的饱和,即市场需要的产品与现实能提供的产品并不匹配。换句话说,社会需要的高端法律人才缺口在持续扩大,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严重不足,而低端法律从业者则严重供大于求,这是一种结构性饱和。一、饱和

这是一个物理概念,指的是在一定温度和压强下,溶液中所含溶质达到最高限度。即比喻事物达到了最大限度。

二、目前法律从业者现状,说明只是一种结构性饱和。

目前,低端法律从业者严重饱和,而中端、高端法律人才则严重欠缺,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称之为结构性饱和。即低端确实已经饱和,但中端或高端人才尚有欠缺。

三、我国高端法律人才的需求缺口持续扩大,复合型法律人才严重不足。

1、近年来,经常有重大冤假错案经过媒体的广泛报道跃入公众视野,屡屡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真正的法律人才还存在严重的不足。可以说,国家与社会对法律和司法人才的个人操守、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2、当前我国法学人才尽管在数量上存在过剩的问题,但对于高端法律人才的需求缺口仍持续扩大,能够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严重不足,法律人才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与国家和人民日益提高的社会公正企盼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而这正是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中所必须面对的基本情境和根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