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的专门性国家安全法律
1993年的《国家安全法》实为一部反间谍侦查法。1993年2月22日,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使得国家安全机关的反间谍工作全面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和国反间谍法》。这是中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起到了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
扩展资料: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一部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调整国家安全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性法律。与1993年国家安全法相比,新国家安全法在内容上最大的特征就是它所揭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所蕴含的“全民性”。
1993年国家安全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是专门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工作的法律,该法的内容只涉及部分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事项。
新国家安全法则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将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扩展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所有领域,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主体范围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扩大到包括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内的所有社会关系主体,真正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