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是什么呢?

法治精神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治精神包括内容:

1、和谐精神:现代法治的要义在于建立一个自由而有序的和谐社会,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要充分运用法律、法治的规范和治理功能,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2、善治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法治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

3、民主精神: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的权益。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本民主制度更加完善。

4、人权精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由人民依法行使;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尊重和保护人权。

5、公正精神:从法律建设、制度建设、政策手段、工作方式等方面,依法建立以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