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分校如何办理
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材料主要有《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等。
扩展资料:
驾校办理要求规定: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2、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3、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北海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