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传教士在中国受到迫害
在那个时代,一些传教士借英法等国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中国获得传教的自由,这给教会蒙上了一层阴影,人往往把西方强权势力的扩张殖民和教紧紧地连在一起,这给日后不断出现的教案埋下了种子。因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传教士在中国由受迫害者成为受法律保护者。我们不否定大多数传教士是为人灵的利益而到中国,但有个别的传教士传教方面态度欠佳,借外国势力干涉中国事务,给当地人民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不断激起地方上的冲突。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道光皇帝之前中国教会所受到的迫害是官方教难,从咸丰帝开始,中国教会所受的苦难是由于民众对教会不满而产生的教案。
教案的发生:
外国传教士在中国的地位越来越高,外国人的事当地政府无权过问,由外国领事处理;信教中人不少为吃教之人,信教只是一个幌子;再加上外国势力强迫清政府赔偿大量金银等所有这些往往引起民愤。他们对外国列强无能为力,于是便把愤怒投射到神职人员和教友身上。从19世纪后半叶开始,各要教案此起彼伏,大小***有400 余起。
下面是两个例子:
1、天津教案:
1870年天津流行瘟疫,仁爱修女会所办的孤儿院中,婴儿死亡率较高。于是谣言四起,控告修女挖小孩眼去做药,成千上万群众开始焚烧教堂和孤儿院、杀神职与修女,此次事件中***有10位法国修女、神父和9位其它欧洲人士被杀害。
2、山东巨野教案:
1897年山东巨野(德国圣言会传教区)爆发教案,许多德国神父被杀。后果德国出兵,结果是德国租借青岛与胶州湾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