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城市的生命线与水是生命
余谋昌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水是城市的生命线,我们正在走进一个缺水的时代,水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大家关注水的问题,这是自然的。话说:“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因水而亡”。这是完全正确的。亘古以来就是这样。总体说来水并不少,但是,由于分布不平衡,或者气象条件改变,水太多了出现洪灾,水太少了出现旱灾,人们兴建水利工程进行调节,预防或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在这里,我们需要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生命线”与“水的生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城市因水“而生”、“而兴”、“而美”,是由于维持和保护了水的生命;因水“而亡”是因为损害和扼杀了水的生命。特别是现代化时代,水问题,就不仅是气象变化导致它太多或太少的问题,而且有向水体排放大量污染物质、水污染造成水生命损害的问题;用水不当,兴建大型水坝或大范围调水,可能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等。水问题成为一个非常复杂,又非常紧迫的问题。我们从水利工程的角度开始讨论这个问题。
一、城市水利工程: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和生态水利的统一
“水利”是一种文化。它作为人类生存手段之一,是为人类利益服务的,主要是通过建设水利工程设施,兴水之“利”,避水之“害”,实现人类的利益。它在古代就有了,中国古代水利工程提供了经典的范例、成功的经验。
(一)中国都江堰、灵渠和京杭大运河工程
2000多年前,我国兴建都江堰和灵渠水利工程;公元7世纪,隋代兴建京杭大运河工程。这是我国古代水利工程的3个杰出代表。它们至今仍有巨大的生命力。因为它是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和生态水利的统一。这是水利工程成功的经典案例,体现了我们祖先在处理人与水的关系方面伟大的智慧和才能,为城市水利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第一,从工程水利的角度,它们是科学的伟大水利工程。
都江堰工程特点,它是无坝引水工程,主体工程有鱼嘴、飞沙堰和宝瓶口。鱼嘴工程起分水的作用,把岷江水分为内江和外江两部分:外江是岷江主流,流向长江;内江经宝瓶口进入成都平原兴灌溉之利。飞沙堰的设计,“深淘滩,低作堰”,使多余的水从堰顶溢入外江,避水之害保证成都灌区的安全。宝瓶口把内江的前一段凿成弯道,以“正面取水,侧面排沙”,既取得足够的水量,又避免渠道泥沙淤积。它完美地处理了人与水的关系,已经运行2000多年,至今完好无损,表现了先人高度的聪明才智。
灵渠又称兴安运河,作为水利工程除开凿连接湘江和漓江,联系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36千米渠道,主要工程的大小天平(水坝),它的不同的长度和走向起到合理分水的作用,作为中国水利史上第一座大坝,被誉为水利工程史上的独特创举。
我国自然河流大都从东到西,而京杭大运河从北向南1794千米,建筑100多座水闸、水坝和堤堰,沟通东西走向的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五大水系和许多大小河流,把我国南方的洼淀、湖泊和水系完美地串联起来,既不让高处水流尽和低处水漫流,又确保常年有水,航运流畅贯通,堪称中国古代水利工程的伟大成就。
第二,从资源水利的角度,它们是伟大的资源开发工程,有重大的经济利益。
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大古代水利工程从开发至今已经2000多年,资源利用长盛不衰,的确具有典范意义。都江堰使岷江水灌溉成都平原,四川成为非常富庶的天府之国;京杭大运河既是沟通中国南北的交通大动脉,又是防洪和灌溉的重要渠道;灵渠作为漕运开发,当时使秦代的中国版图扩大近一倍,至今仍然发挥它的航运、灌溉和旅游等的重要作用。
第三,从生态水利的角度,它们是完美的生态水利工程,维护了水生命健康。
三大古代水利工程最大的特点是,它的结构简单,顺应自然而为之,实现了工程与周围环境完美的有机结合,使工程完全融合于自然环境中,成为自然的一部分。因而它们不仅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而且创造了更多的生态美。至今它们仍然“活着”,运行良好,承载和延续着华夏文明的伟大智慧,不仅继续创造着巨大的经济财富,而且创造着巨大的精神财富。清代诗人袁枚赞美灵渠风光如画,他说:“江到兴安水最清,青山簇簇水中生。分明看见青山顶,船在青山顶上行。”一派如诗如画的景象。今天三大古代水利工程成为重要旅游景点,它们既有美丽壮观的景色,又是人类文化的伟大成果,人与自然和谐之美在这些地方得到了充分体现。人们在这里游览欣赏,娱乐休息,乐山乐水,鉴赏美、体验美、享受美,流连忘返,给人以美的愉悦和欢乐的享受。
都江堰、灵渠和京杭大运河三大水利工程,作为古代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和生态水利统一的典范工程,现在成为我国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至今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1]
(二)元大都水利工程“名垂宇宙”
1260年忽必烈称帝修建元大都时,水利专家郭守敬提出“水利六事”,首事是建议引玉泉水以通漕运。首先,为了宫苑用水,利用旧有渠道,导玉泉诸水汇高粱河,引入城中,流经宫苑,注入太液池即金水河。1265年,他建议用废弃的金口河解决漕运问题,依据大都城周围水系状况,选择昌平白浮泉作为水源,开挖从白浮泉到瓮山泊,长约60里的引水渠道,名为白浮堰;再从瓮山泊经高粱河,到积水潭(今什刹海),后从东南流出文明门(今崇文门北),东行至通州高丽庄流入白河,与大运河衔接。元世祖忽必烈路过积水潭,见船只蔽水,大悦,赐名“通惠”,即通惠河。通惠河修通后,打通了漕运的“瓶颈”部位,使位于京城中心的积水潭成为水路运输的终点码头,这一带也逐渐成为大都城里最繁华的商业区。古诗云:“燕山三月风和柔,海子酒船如画楼。”现在它与京密引水工程、永定河引水工程相连,成为京城水环境重要环节。人们纪念郭守敬如对联所示:“太史名垂宇宙,都水功在人间。”[2]
二、正确的水观念是维护城市水生命的先决条件
人类的“水观念”是历史发展的。2006年3月22日世界水日的主题是“水与文化”,它的口号是“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水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关键在于“人与水”的矛盾、“水与经济”的矛盾。解决这样的矛盾需要转变用水观念,确立正确的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通过水资源的科学配置与管理,实现水安全。
水观念主要之点:水是生命,水又是生命之源,万物之本。城市生存离不开水,它作为城市的生命线,是城市生存的自然基础。水观念在城市水文化中有重大意义。我国古代水观念是确立现代水观念的宝贵遗产。
(一)古代水观念:水是万物之源
上述我国古代水利工程,之所以成为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和生态水利统一的工程,之所以经历这样长的时间仍然具有生命力,应当说是由于古代水观念的正确性所致,是由于古代水利工程遵循整体论思维、讲求工程与环境的有机统一所致。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水是万物之母”,并把“水”提高到一种道德高度。老子认为:“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他认为,“水”近乎“道”,“道”是万物的根源,它有许多美好的品格,不与万物相争,是最高的善。孔子认为:“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山水相依是道德的对象。管子认为:水是万物的本源,《管子·水地篇》说:“地者,万物之本原,水者,地之血气”,“水是也,万物莫不以生。”他认为,水与土是相互联系统一的。这是我们可以继承的宝贵资产。[3]
(二)超越现代水观念:水是有价值的
现代社会认为,水没有生命,水没有价值,它可以随便开发利用而无需补偿和付费。例如,1987年7月9日,北京经济学界举行“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价值和价格问题”的讨论会,70多位经济学家出席。我发言认为,水和土地是自然物质生产过程创造的,它有经济价值的;但多数人认为,土地和水不是劳动产品,它没有价值。会后以中国土地学会文件(1987年第15号)的形式,发了这次会议的简报。“简报”说,多数人认为,“凡经劳动加工的土地才有价值,没有经过劳动加工的土地就没有价值。”“土地本身并不是劳动的产物,因而没有价值。”“在对水资源实行收费时,大家对通过水利工程设施取得的供水收取水费没有争议,但未经人类劳动的天然水资源进行收费时,就有人提出质疑。”[4]
现代经济学,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认为只有劳动产品才有价值,水、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不是劳动产品,因而是没有价值的。依据这样的观念,人类发展经济,大举向自然进攻,大肆掠夺、滥用和浪费自然资源。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采用“浪费和滥用”的用水模式,导致水源短缺和水源污染,出现严重的水安全问题,成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它迫使人们重新思考水的性质和水的价值,产生了新的“水观念”和新的“用水模式”。
三、水是生命
水,抽象地说它是无机物,化学式为H2O。具体地说,指江河湖海,它不仅是有机的,而且是有生命的。所有水体都是一种生命***同体:河流是生命,湖泊是生命,海洋是生命。
(一)什么是河流生命
河流是一种天然地表水流。它以一定的基本水量,以及它在固定的河道内,以稳定的、正常的水流动为特征,否则不是河流。但是,基本水量的流动只是河流生命的必要条件,不是它的充足条件。河流作为完整的生命系统,除了基本水量及其流动这一重要因素外,还有其他很重要的方面。①河流作为一种自然生态系统,是生命有机整体,是由水流及其中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构成的生命系统。这是一个动态的有机整体。河流生命整体的所有生物和环境因素的完好生存,这是河流生命的必要条件。如果向河流排放过量污染物质,损害甚至完全毁坏它的自然净化能力,消灭了河中所有生物,根本损害河流环境,那就不再是正常的健康的河流,而成为“死河”。②河流作为一种自然生态系统,由河流源头、湿地、通河湖泊,以及众多不同级别的支流和干流组成,它们组成流动的水网、水系或河系。这是一个完整和生命系统。如果河流源头生态破坏,湿地和湖泊干涸,来水得不到补给;或者,上中游用水过多,河流基本水量在标准线以下,导致河水枯竭或断流,就成为一条不健康的河流。③河流作为一种自然生态系统,是一种开放的生命系统,包括它的水道系统和流域系统。它们之间有大量的、迅速和丰富的物质生产和能量交换。这也是河流生态结构的重要方面,是河流生命的必要条件。其中河流中的植物系统,流域的植被系统特别是森林,是河流生态系统的生产者,对河流生命运转和生存起着关键作用。河流系统与流域系统之间的物质和能量交换,流域的人工生态系统,如工业、农业、畜牧业和其他生产系统,它们是与河流关系密切的生态系统,与河流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也应该看做是河流生命系统的组成部分。[5]
河流生命以一种生命系统存在。湖泊生命、海洋生命也可以做这样的分析。
(二)河流生命是一个整体
我们以1998年长江水患的评论为例。1998年夏天,我国长江流域发生历史上罕见的全流域大洪水。它对中国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区造成严重威胁。面对滔滔洪水,长江大堤随时有决口的危险,数千万人民和数千亿社会财产有没顶之灾,百万大军和数千万人民,用自己的血肉之躯、血汗和生命,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英勇抵抗,夺取了抗洪抢险斗争的伟大胜利。但是,它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是严重的。
洪灾过后,3种报刊约我写文章评论长江洪水。这是不同性质的刊物,要求分别从水、森林和土地的角度,评论1998年的水患。
我认为,虽然长江水患是由于大自然的大气环流,集中、持续长时间暴雨造成的。但是它造成严重损失,又同人的认识和活动密切相关。历来我们依据经典哲学,运用分析性思维,在自己的认识和实践中,常常把生命有机整体分割开来,例如,就水论水,水利部修堤筑坝开发水利;就土论土,农业部开发土地种粮;就森林论森林,林业部砍伐森林生产木材。这样,我们是在分割生命的情况下认识三者;而且,是在否定它们的情况下开发它们的价值。例如,以损害水生命健康为代价,兴建水利工程;以水土流失为代价发展农业;以砍伐森林的形式发展林业。我们是在否定水、土和森林的价值,并且是以损害水、土和森林的自然价值为代价发展经济。这样,我们虽然利用了它们,但是并不能保护它们,洪水患泛滥、水土流失、森林破坏就是这样产生的。
我发表于《中国评论》的文章说:“长期以来,我们只是从人的角度去认识历史事件,只是从人的利益去对待生命和自然界,用‘斗争哲学’掠夺自然和统治自然。例如水、土和生命,这是地球生命维持系统三个最重要的因素。三者是相互关联的。但是,按照机械论的分析性思维,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常常把它们分割开来,就水论水,就土论土,就生命论生命。这样,我们完全从人角度认识了三者,知道它们对人的价值,分别地(由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林业部领导)开发利用它们;而且,常常只是在否定它们(如砍树、用尽水源和土地退化)时,才重视它们的价值。这样,我们利用它们,但并不能保护它们,而绝了再利用它们之路。因为它们是有机整体,是不可分割的生命***同体。
“我们年年大兴水利,筑坝固堤。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筑起一道冲不垮的堤防,而且年年水患,愈演愈烈?这恐怕同我们思想的片面性不是没有关系的。或许,我们需要改变对待自然的战略。也就是说,长江水患表现在水,实质在人。我们要从‘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角度去认识和实践。在这里,人与水、土和生命是有机联系的生命***同体。当人类活动破坏了生命,砍光山坡上的森林,也就破坏了土地,水倾泻到河里,土积蓄在河床上,永远也筑不起冲不垮的堤防。在这里,水是我们的命脉,但是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地的命脉在生命,主要是森林。我们说,土是我们的生命线。但是,只有当我们把土地看成生命***同体,把水、土、生命作为有机统一体时,我们才接近真理。依据这样的认识,根除水患,‘治水先治山,治山先治林’,筑起‘绿色堤防’才是比较可靠的。”
按照生态学观点,水、土、森林,作为地球生命维持系统3个重要因素,它们是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是不可分割的生命***同体,只有当我们把水、土、森林作为有机统一体整体时,我们才能保护这一生命线。为了根除水患,“治水先治山,治山先治林”。这是用生态学观点看待1998年水患所得的一个结论。[6,7]
总之,关于“城市与水”,我们认为,水是城市的生命线,需要确立“水是生命”的观点、生态系统整体性观点。这就是,水是生命体;水的生存是整体性生存:水与土***生,水与山(森林)***生,水与人***生;人类水安全取决于水生命健康;人类活动对水生命健康有决定性影响。因而我们对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需要生命整体性观点,运用生态系统整体性思维和生态学整体性方法。这样,我们才能达到风调雨顺、江河安澜、山清水秀、城乡繁荣、国泰民安。
参考文献
[1]余谋昌.传播水利工程伦理建设生态文明.水利发展研究,2008(8)
[2]海文.郭守敬与元大都水利工程.水与中国,2009(9~10)
[3]余谋昌.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水利发展研究,2006(9)
[4]余谋昌.自然价值论.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9~21
[5]余谋昌.生态文明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186~196
[6]余谋昌.大水灾与中华民族的未来.中国评论(香港),1998(10)
[7]余谋昌.大水灾与中华民族的未来.中国土地报,1998-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