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询问证人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和被害人遵守以下规定:本着方便证人,有利于保护证人安全,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询问应当个别进行。应当告诉被询问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应当做好询问笔录,并将询问笔录交给证人、被害人进行核对。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