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异地要工资怎么要

农民工讨要工资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者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跨省农民工讨要工资起诉可以如下:

1、寻求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帮助,一般需要向县市级以上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主要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工资的发放和劳动者相关的法律法规监察,对于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情形也是属于监察的范围;

2、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针对劳动产生的纠纷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而且无论劳动合同对仲裁条款约定与否,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申请劳动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3、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立案起诉之时就应当提交相应的仲裁申请书和裁决书等。

依照相关规定,农民工讨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步骤如下:

(1)申请,由申请人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出具收到凭证,标明日期;

(3)审查,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批准,能够延长三个工作日;

(4)补充递交材料,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以为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必需的补充或是说明材料;

(5)调查核实材料,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以为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应该向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法律援助机构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审查决定期限。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